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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介绍

山西: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现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省“三农”工作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农村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第一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554.5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农林牧渔全面发展,2010年总产值达到1047.8亿元,比2005年增长1.2倍。农村二三产业稳定增长,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进入全国县域经济中部百强县行列的县市个数由2005年的9个上升到2010年的15个。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粮食生产取得新突破,年均粮食产量达到101.7亿公斤,比“十五”时期增加9.4亿公斤,增长10.2%,2010年达到108.5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有效保障了粮食供给。肉蛋奶和瓜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市场供给充足。

  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36元,“十一五”年均增速达到10.4%,比“十五”时期提高了1.7%,成为农民得实惠最多、收入增加最多的时期。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64元,比2005年增长9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05年的44.2 %下降到2010年37.5%。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480万人,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反季节菜四大主导产业和林果苗木、农作物制种、特种养殖、中药材四大亮点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基本形成了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产业区、东西两山杂粮干果产业区三大区域格局。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2010年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16亿元,比2005年增长85%。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保护等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机装备发展迅速,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47%。农业气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已达90%以上。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10年总供水能力达到75亿立方米,供水结构进一步优化,地表水供应量占供水总量比例达到26.7%。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911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4万平方公里。大力实施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和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工程,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大力实施“千村试点、万村推进”工程和沼气富民等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9098个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全部完成了“四化四改”和“五个一”工程建设任务,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通过两年的工程建设,至2010年底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覆盖后的村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扎实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营造林2372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工程造林占69.5%。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等省级十大造林绿化工程成效显著,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8%。“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展情况良好,治理初见成效,特别是通过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近期(二年)建设,汾河干流断流天数明显减少,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小城镇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8.1%,较2005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建制镇得到较快发展,在全省乡镇中的比例由“九五”期末的27%提高到2010年底的47%。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4339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倍;上缴税金完成693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38.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取得新进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明显加快,累计解决和改善了1188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全省农村饮水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保障水平逐渐提高。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新进展。农村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基层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农村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等涉农税费,农业补贴规模大幅增长,主要粮食作物最低收购价逐年提高,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积极探索建立“以补农”的投入机制,引导资源型企业帮扶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二、“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分析

  (一)有利条件。

  “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继续把“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体制和政策环境将更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农村发展的基础条件更加坚实。“十二五”时期,随着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以及全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将为农业转型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将使我省综合经济实力更上一个台阶,各级财政将更加有条件、有能力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的外部拉动作用更为突出。随着我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政策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成果将进一步惠及农业和农村发展,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发挥更加有力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三农”发展环境更加优化。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深入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支持“三农”发展的方法手段将更加科学,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将不断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将持续优化。随着“三农”投入不断增加,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将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条件,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二)制约因素。

  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资源约束突出。山西省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水资源紧缺,全省年均降水量483毫米,人均水资源量381立方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20%。目前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911万亩,旱地占耕地总量的2/3以上。土壤瘠薄,60%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以下。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9%,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十二五”时期,农业生产面临着耕地面积继续减少、水资源更加紧缺的严峻挑战。农业基础条件差和资源约束突出的现状,是制约山西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基础性障碍。

  农业生态环境仍显脆弱,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生态环境脆弱是山西省情的一个基本特点。我省山多林少,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70%以上。全省林木覆盖率低,草原面积少,加之历史和现实的破坏,生态十分脆弱。同时,随着煤、焦、铁等资源型产业持续发展,耕地、水、植被等资源又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或污染,更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面对不断增长的人口,日益加剧的经济社会活动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农”资金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我省农业和农村投入欠账较多,尽管近年来政府新增财力向“三农”大力倾斜,但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相比仍严重不足,“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预计进入“十二五”时期这一局面仍将持续。在农村公共事业和民生改善方面,尽管在全省实施了“五个全覆盖”等民生工程,但总体上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仍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农村卫生设施和医疗卫生网络不健全,卫生保健水平低,部分农村基本无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农村基础教育仍然薄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对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还有待健全。可以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村公用设施还比较简陋,社会公益事业还相对薄弱,这些都已成为制约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

  城乡发展差距缩小难度大,城乡互动发展机制尚未形成。近年来,我省城乡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生活都得到很大改善。但与全国相比我省农民收入水平不高,特别是由于农民收入增长滞后于城镇居民,城乡发展的差距呈现出扩大趋势,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由2005年的6023元上升到2010年的1091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5年的3.08:1上升到2010年的3.3:1。农村贫富差距拉大和城乡发展差距难以缩小是“十二五”时期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同时,当前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依然偏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有限,而一些制约农民增收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消除,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深化农村改革开放,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切实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实现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素质达到中西部地区中等偏上水平;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现代化、城乡生态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区域经济特色鲜明;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明显见效,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增强;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扩大,农村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社会保持稳定。

  具体目标: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年均增长13%以上,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新增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年均粮食产量达到100亿公斤以上,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到2015年,以奶牛、肉羊为主的草食畜大幅增长,肉、蛋、奶等畜产品供给充足,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水果、蔬菜水产品产量实现大幅度增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初步形成。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成山西大水网,到2015年,全省年供水能力达到91亿立方米。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230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基本建成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和节水型旱作农业体系。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堤防达标率达到60%,重点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防洪能力得到提升。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应急抗旱能力显著提高。重点地区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汾河干流实现常年全河段不断流,流域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生态环境显著好转。“十二五”时期,全省完成营造林面积20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森林保有量达到5400万亩,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3%。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状态和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度达到60%。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状况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努力实现城乡生态化目标。

  四、发展重点及主要建设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把农民增收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着力在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生态化、壮大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上下功夫,重点倾斜支持涉及“三农”的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核心,千方百计开辟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一是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二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鼓励农民工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增加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一)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加大水利重大工程建设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全省粮食总产量奠定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支撑。

  1.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山西大水网工程建设,通过西引黄河、东抓拦蓄、连通互济、节调并举,努力增加供水量,优化配置水资源,推进地下水涵养与节约保护,加快构筑水资源综合保障体系,全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由“水瓶颈”向“水支撑”转变。切实加大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用好黄河水。启动实施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等骨干工程建设。积极扩大万家寨引黄工程供水能力,续建完成引黄北干工程,加快引黄南干线和北干线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引黄北干左云供水工程。实施西山沿黄地区黄河水利用工程、朔州市西山引黄灌溉工程、桑干河灌区改扩建工程、朔州塞上灌区和大同雁同灌区改扩建工程。加快水网连通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晋中东山供水、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吴家庄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积极做好古贤和碛口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完建35项应急水源工程,使其尽快发挥效益。建设一批应急备用水源,有效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应急供水问题。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加快实施“三水”保护与修复工程,对包括五大河流地表水、六大盆地地下水和19大岩溶大泉岩溶水在内的全省水生态实施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水保重点工程,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及湿地保护,启动实施山老区小流域和汾河上游水土保持三期综合治理。实施“百县百河”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流经市区、县城所在地的重要河流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发挥河流水生态优势,实现防洪安全和“堤固、河畅、水清、岸绿”的目标。加快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2.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工程。

  加大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切实提高耕地产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扎实推进西山沿黄提灌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和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及汾河一坝水闸、汾河二坝拦河闸等34座大中型水闸的除险加固,以及尊村、夹马口、禹门口、大禹渡、汾南、西范6处大型泵站的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提高现有供水工程实际供水能力。大力实施晋西北山区“一村一井”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现代化灌排渠系、雨水集蓄利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工程,大面积增加水浇地,特别是增加有效节水灌溉面积,为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

  3.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十二五”全省耕地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左右。根据国家新增粮食产能规划以及省规划等基础规划的安排,通过整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土地整理资金,按照高产稳产农田建设、旱平地培肥、沟坝地整治与培肥、河川地补灌与培肥、坡耕地综合治理、盐碱地综合治理等六种模式,全力抓好新增1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实施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和大同盆地100万亩盐碱地改造工程,有效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围绕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加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田间排灌、机耕道路、农田林网等田间工程配套,继续开展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和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建设,稳步提高土壤肥力、农田抗灾能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确保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转型发展。

  在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的基础上,按照跨区域、大规模、集群式、板块化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主攻方向,以“513”工程龙头企业和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主抓手,集中打造优势和潜力产业,努力形成山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大省,为农民收入翻番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1.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集聚各项政策和生产要素,集中布局、建设八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即以运城盆地为重点,布局优质高效的粮食生产基地;以同朔地区为重点,布局主要面向京津市场、畜饲蔬相结合、以牛羊为主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以忻州地区为重点,布局全产业链的杂粮产业基地;以晋中盆地为重点,布局高效益的设施园艺基地;以太行山区为重点,布局道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以吕梁山为重点,布局优质核、红生产加工基地;以太原南部为重点,布局畜饲蔬相结合的鸡猪生产加工基地;以吕梁山南麓为重点,布局果蔬结合的水果生产加工基地。加快制订和实施八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小杂粮、蔬菜、干鲜果、畜禽等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逐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的优质农产品综合生产基地,实现全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围绕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集约化,抓好“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百万棚设施蔬菜建设工程和水果双增发展工程,提高粮、畜、果、菜等大宗农畜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继续实施农村生产发展工程,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和水产业。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推广节水、节地、节种、节药、节能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农业发展。

  2.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搞好示范引导,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和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加快建设运城、晋中、大同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县,全面推行规模化种养、机械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批设施蔬菜、规模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干鲜果经济林示范园区和粮食标准化生产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辐射带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努力做好与国家启动实施的粮食增产项目、节水改造项目以及其他支撑服务体系项目的对接工作,力争取得国家更多的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尽可能将林业、水利及农业支撑服务体系项目向示范区倾斜,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3.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依托自然优势和资源禀赋,制订实施“一村一品”专业村、“一县一业”基地县发展规划,到2015年建设10000个专业村、60个基地县,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依靠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翻番,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抓手,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政府引导、招商引资和金融扶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粮食、畜禽、乳品、果品、蔬菜、薯类、油脂、中药材等八大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链。进一步强化特色农产品品牌意识,以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聚合要素、整合资源,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着力提高名、特、新农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壮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继续扎实推进农产品加工“513”工程建设,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引导同类企业合并重组,鼓励资源型企业转产农产品加工。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广泛吸收农民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形式入股,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逐步由契约联结、服务联结为主向资本、产权联结为主发展,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和帮助农民由生产环节进入附加值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加工、流通等环节,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

  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一村一品一社”的思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扶持“示范社”为抓手,着力在提高质量、拓宽领域、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县组建专业性的联合社,让合作社覆盖更多农户。大胆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资产经营合作社和跨区域联合社等新型合作组织。支持组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努力形成和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4.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综合利用投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种养业良种繁育、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机作业和供应维修、气象预警防灾减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支持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山西农大、山西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建设小麦、玉米等农产品种质创新、品种选育、高效栽培技术研发平台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重点支持与特色农业相关的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逐步增强科研单位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农业领域的示范和应用。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新建或改扩建800个农业技术推广站和2000个村级服务点;积极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技物结合连经营、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

  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条件,统一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基地,配套良种检测仓储等设施设备,全面提升良种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商品化程度和规模化种植养殖水平。

  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植保专业化防治,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虫害发生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继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警指挥、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四大体系,逐步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2个省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新建或改扩建11个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新建75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基本实现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测,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监督、农机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机维修保养、农机具及零配件供应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齐备、设备先进的农机化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

  气象预警防灾减灾体系和“三农”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的省、市、县气象业务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县级农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全省农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减灾水平。实施山西气象为农服务工程,重点建设气象为农服务系统、农村气象灾害精细化数值预报系统、农业和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农业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和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综合信息全覆盖建设,构建和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为全省农村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

  (三)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化,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大力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在继续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的同时,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快“绿化山西进程”,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1.切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以建设林业生态省为目标,以建设林业“六大工程”为统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重点抓好以太行山、吕梁山为重点的“两山”造林工程,以路网、水网为骨架的“两网”绿化工程,以干果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为重点的“两林”富民工程,以城市郊区和矿区植被恢复为重点的“两区”增绿工程,以省直国有林区为重点的“双百”示范工程,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综合保护为重点的“双保”管护工程,确保每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建设通道绿化和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两大林业标杆项目。开展三晋绿化大行动,鼓励企业、社会、个人通过碳汇造林、林地林木认养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四大生态屏障建设。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增加森林蓄积量,通过发展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城乡生态化。

  2.继续开展重大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建设步伐,继续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10”工程建设。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逐级推进、分期实施原则,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重大标杆项目近期提升及中期工程建设,加大省级投资,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确保完成工程治理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太原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整体退出水泥、焦化、化工、煤炭等高污染行业,强化生态治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环保、绿色宜居、人地和谐、山川秀美的新区域。加快实施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开展林草植被建设与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河道治理、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污染企业关停整治、采煤(矿)沉陷区治理、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实现人居生活、生产和自然环境的明显好转。全力推进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及清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率先实施河道整治、重点生态景观区治理、清水河干流绿化美化、污染治理、生态湿地景观等工程。全力实施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工程。

  3.加快治理水土流失。

  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项目、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坝滩联合整治、沟坝地治理等国家和省级重点水土保持项目,有效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在全省冲积平原区、丘陵阶地区、缓坡风沙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林草植被覆盖较好的山区建立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在京津风沙源项目区、首都水资源和黄河多沙区建立重点治理管护区,促进生态恢复。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丘区,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建设淤地坝和小型蓄水保水工程,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的水土资源。加强农村“四荒”治理和开发,依靠政策并利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1.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

  围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就业两大任务,加大力度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多途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大力发展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健康协调发展。实施“旗舰”引领工程,支持大企业做强做优。实施“小巨人”提升工程,促进中型企业快速成长。实施“星火”培育工程,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发展资源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科技应用型等新兴产业,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范围,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营企业开放,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共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领域。鼓励和支持煤焦、钢铁等资源型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二次创业”。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搭建民营企业转产转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适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2.扎实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结合山西自然文化资源特点,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实施“百镇建设”工程,在省、市分别选择100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支持其加快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的方式,加大投资,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经济实力,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落户定居。继续实施园林示范城镇工程建设,以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示范镇为目标,加快实施重点城镇镇区道路绿化、环镇绿化、文化广场绿化,改善镇区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镇区绿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3.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

  围绕强县富民目标,加强规划引领,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着力做大做强一批县级市和县城,培育县域经济集聚中心,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培育并突出抓好县域主导产业,集中连片布局,发挥规模优势,推动形成符合县域经济发展、资源有效利用、产业优势充分发挥的“一县一业”发展的新格局。推进县域产业集群式、板块式发展,通过建设产业园区或产业集中发展区,促进县域产业升级改造、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努力打造20个以上中部和全国百强县。大力实施“大县城战略”,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进城的实际需要,加快建设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县城建设水平和发展品位。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构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积极发展农村餐饮娱乐业、旅馆服务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服务业,促进农村休闲旅游经济发展。深化扩权强县试点,进一步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建立完善强化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优化县域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五)大力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面貌,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1.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继续开展新农村主干道路灯亮化工程,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加快构建便捷实用的县域交通网,突出抓好县域乡村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以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和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中心的农村供排水体系建设,解决规划内和新增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积极推广使用农村新能源,加快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加快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国有林区(场)农垦企业危旧房改造,引导和支持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的适用宜居住房。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重点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向信息服务拓展,加速实施面向“三农”的信息化应用工程、手机下乡工程、移动上网工程,稳步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2.全面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进一步抓好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农村街巷硬化、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农民文化体育场所、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新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全覆盖等新一轮农村公共事业“五个全覆盖”工程。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社区倾斜。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支付限额及保障水平。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大力实施“万村千乡文化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文艺团体开展“送戏下乡”工作。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20户以下自然村覆盖,加快农村文化场所全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万村千乡公益文化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工程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体育事业,培养农民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农村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

  3.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优化村镇布局,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方略,围绕大县城、特色镇的建设、提质、扩容,着力推进致富产业、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供排水设施、文化娱乐活动和社区化服务六进村,道路硬化、清洁能源、庭院绿化、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和文明新风六入户工程,促使新农村建设上一个新台阶。继续搞好新农村重点推进村建设,启动实施新农村连片建设提升工程,成片成带打造美好宜居乡村示范区,全面提高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以街巷硬化、垃圾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大力发展干鲜果、观光旅游等绿色产业,实现村庄绿化美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深入推进以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2015年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全覆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得到有效解决,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创建“生态乡村”。通过制度规范减少污染排放,防治化肥农药施用等引起的面源污染、水域污染和有害外来生物入侵,保护大气环境和水资源。推进农村节能减排,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通过积极推进各项新农村建设工程,促使农村生产长足发展,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4.扎实推进扶贫开发。

  创新农村扶贫开发机制,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帮扶力度,发挥比较优势,突出产业扶贫,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认真实施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开发政策全覆盖。全面实施太行山、吕梁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规划,切实抓好5个试点县、3个示范片扶贫攻坚试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环保和公共服务项目。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实施“一村一品”整村推进和扶贫龙头企业“百企带万户”增收工程,促进贫困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争取早日完成山庄窝铺移民搬迁任务。积极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和教育扶贫,每年资助万名大中专贫困生接受中高等教育,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动员国有大中型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大力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贫困群众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扎实抓好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工作。深化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活动,做好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构建全社会支持扶贫开发新机制,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供农村发展动力保障。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制度创新。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坚持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启动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

  2.健全和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按照节约土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流转机制,允许在城市中有稳定职业、户口迁往外地的农民工,用宅基地作价换经济适用房或者通过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流转。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

  3.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

  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债务化解,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扩大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农业县(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着力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联社服务功能。做好朔州市、太谷县等国家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4.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完善以煤补农政策,在不突破国家规定投向和比例的前提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要尽可能向“三农”倾斜,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要尽可能与现代农业项目捆绑使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使用要尽可能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结合起来。逐步提高煤炭、矿产有偿使用的“两权价款”收入用于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的比重。调整完善现行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消除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体制性障碍,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进大城市落户政策,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加快城乡社会保障衔接,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创建城镇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城市的品味和形象。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立法,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农民工居住保障机制。

  (二)加大支农资金投入,提供“三农”发展资金保障。

  进一步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政府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和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支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农业农村投入,形成支农资金多元化、多渠道的新格局。

  1.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农业农村的份额,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实施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支持“三农”工作的政策体系。

  2.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力度。

  坚持支农资金效率最大化的原则,突破部门利益格局,对支农专项资金继续进行清理,将中央、省、市的支农资金捆绑下达;加强项目规划的引导和整合,着力解决项目规划间的矛盾、重复以及项目规划与地方财政配套能力脱节的问题。项目资金按照招投标、施工进度、验收合格等依据直接拨付项目施工单位;确定整合资金的投放范围和重点,除救灾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等特殊用途外,所有用于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资金都可纳入整合范围。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期盼的事情放在整合资金的投向重点。建立支农资金整合协调工作机制,逐步理顺各部门关系。

  3.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支农机制,鼓励支持国有大型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三农”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引导郊区地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积极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和资金互助合作社,扩大村镇银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社会资本到农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通过政府注入部分资本金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快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和农村保险事业。

  4.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

  依据市场原则,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的产业政策,为社会资金进入第一产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采用补助、贴息、担保税收减免等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出资金的引导效应、杠杆效应和放大效应,调动社会资金对农业农村投入的积极性,使社会资金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煤焦等资源型企业帮扶农村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煤焦等资源型企业以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引导煤焦企业和从煤焦等资源型领域退出的企业及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引导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继续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公益事业。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农村人才智力保障。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突出重点开展农业科研工作,广泛进行农业科技推广,建立有组织系统性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断优化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实施良种振兴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良种培育、选育、引育系统,加快良种繁育、推广速度和市场化进程。加大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良种资源保护利用力度,建设一批地方良种资源保护场。加大产学研联合攻关力度,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点在中低产田改造、粮食高产、旱作农业、高效作物栽培、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集成上取得较大进展。

  2.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

  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完成乡镇农技推广站改革与建设任务。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技术培训,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科技入户、新型农民、退耕农户培训四大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计划分层次举办培训,开展就业技能标准培训和鉴定工作,实行强制性行业准入制度,积极培育村级和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大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建立农业技术创新推广体系。坚持农科联动、因地制宜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农科公司和多种形式的农业服务企业。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入股,与农民形成利益共享机制。

  3.加快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我省农业发展需要,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以及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等工程为抓手,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依托,加大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和实验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引进海内外人才,大力加强农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以现有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农技推广中心为基础,整合组织、人事、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劳动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并结合各类农业农村工程项目的实施,科学规划培训内容,长训、短训、学历教育相结合,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扩大培训覆盖面,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

  4.优化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环境。

  制定适合农村人才成长的政策规定,完善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机制和使用机制。建立人才创业投资机制,以财政投入为基础,积极探索银行信贷、社会投资、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投资机制,扶持鼓励有潜力的青年农民提高素质,自主创业,成为新型农业农村人才。努力建立以业绩为依据,以品德、知识、能力为要素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推进农业农村人才等级评定工作,制定相应的农业农村人才等级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宣传、奖励激励和政策扶持等措施,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库,实现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动态管理,为农业农村人才发展政策的制定、开发和使用提供依据。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农村和谐发展保障。

  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1.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专项治理。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继续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的实施。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对全省所有农村“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利用农村“三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2.继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一要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阶段的进行农村基本政策、科技文化知识、公民基本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以德治村进程。二要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文化培训和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农村引入科技、教育、扶贫、普法、计生等方面的人文知识,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弘扬先进文化,激发农民积极向上、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三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凝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征、有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加强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群众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四要建立和完善乡风文明建设管理和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群众组织作用,逐步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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