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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扩总量、转结构、强素质”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增长、解决城乡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克服金融危机的挑战和冲击,发展总量和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总体实力不断壮大,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省中小企业个数年平均增加约5000户,2010年达到8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全省中小企业增加值五年实现翻番,年均增长18.24%,2010年完成增加值3582.8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39.42%;上缴税金总量实现翻番,2010年达到659亿元,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36.39%。
“十一五”期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及上缴税金两项指标均实现翻番增长。2010年底,民营经济总户数73.2万户,完成增加值4338.6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47.73%;上缴税金693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38.27%。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的主体,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素质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结构调整、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方面迈出可喜步伐。煤、焦、铁等传统主导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形成了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和民营大型企业集团。产业逐步由资源型向加工型转变,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领域不断拓展,规模逐步扩大,形成了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培育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集中连片发展,形成了规模优势。已初步形成焦化、煤化工、冶金、铸造、锻造、机械加工、特种耐火材料、建筑及日用陶瓷、玻璃器皿、乳业、农产品加工等特色块状经济,各类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园区达到145个,入园企业完成的增加值和税金分别占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总量的20%和33%。
(四)企业素质显著增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省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570户,新增117户;十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81户,新增46户;纳税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54户,新增29户,规模企业群体进一步壮大。全省民营企业中,科技型企业达到1300多户,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5件,山西著名商标1100多件。近600户民营企业获得了质量、环境、卫生等国际标准认证,有300多个新产品填补了国内和省内空白。
(五)社会贡献不断加大,影响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成为解决就业、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从业人员289万人,占全省企业从业人员的62%以上;民营经济从业人员464.2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0%以上,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年均增加10万人,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0元左右,为就业增收做出了较大贡献。近年来,我省民营企业家投入光彩事业项目资金、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等资金约在150亿元左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发展不足仍然是最大的问题,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严重不足,经济总量、企业数量和经济贡献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发展水平;二是产业结构偏重,产品初级低档,新兴产业比重小,企业布局分散,具有明显产业特色的园区较少,入园企业比例较低,集聚效应不明显;三是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装备水平落后,管理方式陈旧,高技能人才缺少,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四是要素瓶颈制约严重,项目储备、土地供应、投资信贷、发展人才等企业发展要素普遍短缺;五是政策环境不够宽松,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变化较快,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已出台的政策缺乏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六是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够,扶持资金数量较少。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1.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发展环境越来越宽松。
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家将继续“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经济政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作为解决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主渠道,将得到国家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有关部委与我省各级政府也出台了配套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扶持,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2.国家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拓展了宽广的空间。
我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方兴未艾;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孕育发展;产业布局梯度展开,区域间产业转移加快;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我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有着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基础与条件,同时可以凭借自身的诸多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经济交流与合作,这些都将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拓展新的发展领域与发展空间。
3.我省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我省确定了“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为重点的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战略。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国家新型能源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生产性服务业大省、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将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同时,我省被确定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新契机,在资源型经济转型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民营经济的制度优势、中小企业的灵活发展,都将成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有力保障,也为自身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4.我省民间资本充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积累了上万亿元的民间资本,激活和利用这些雄厚的民间资本,一方面将为我省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将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新时期。
(二)面临的挑战。
1.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就目前来看,宏观经济前景不清,金融政策变化较快,通胀压力不断增加,原材料市场波动较大,煤、电、油、运供应紧张,劳动力匮乏,企业综合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同时,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方向与周边省份趋同,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同质化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现象没有根本改变,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
2.资源环境约束强化,调产任务十分繁重。
我省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资源依赖性强,产品附加值低,行业产能过剩、布局雷同现象突出;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资源、环境压力的不断增大,企业普遍存在缺乏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的状况,自我创新、自身发展能力受限,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重、压力大。
3.帮扶机制尚未健全,服务力度依然不足。
金融机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公共服务机构薄弱,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行业性垄断依然存在,准入条件偏高;企业设立审批复杂,创业门槛较高;违规收费屡禁不止,涉企收费偏多偏高;政府如何突破、创新破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成为“十二五”时期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转型、跨越、翻番为目标,以扩大总量、提升素质、优化结构为主要任务,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成长,紧紧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树立“政策性扶持、市场化引导,社会化服务”的观念,率先先行先试,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能力,建设五大支撑体系,实施五大保障措施,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扶持特色产业、产业集群和创业基地,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型企业和为大企业协作配套型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造一个新山西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扶持发展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规模。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科技进步,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由粗放、高耗、低效、单一线性发展向集约、低碳、高效、多元、循环发展转变,最终实现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
——坚持内涵发展的原则。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规模结构、组织结构、分布结构、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
——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据各地自身的资源禀赋特点和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具有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将“专精特新”发展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在转型、跨越发展中率先实现翻番,对全省经济增长、就业扩大、科技创新的贡献不断增加,成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中小企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年均增长17%左右;上交税金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中小企业总户数达到13万户,从业人员达到440万人,年均新增30万人。
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率先实现翻番,占全省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民营经济总户数达到100万户,从业人员达到664万人,年均新增40万人;民营经济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500户,形成一批10亿元以上的规模企业群体,培育一批产值在50-100亿元以上的技术含量高、循环链条长、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大企业。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要以扩大总量、提升素质、优化结构为主要任务,以促进成长、突出特色、集聚发展为着力点,不断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
(一)积极引导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不断扩大经济总量。
积极推动以创业促就业,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创业工程”,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创业环境,培育创业主体,加强创业辅导,建设创业基地,以创办大量小、微企业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总量的大发展。
营造创业环境。大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保障创业、有利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减免有关费用,提高创办企业的成功率。通过舆论宣传、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敢冒风险、敢为人先、敢创新业的精神。鼓励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以及下岗职工、待业失业人员投资兴办或承包经营各类企业和参股、入股各类城市建设和社会设施项目。大力表彰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开展劳动密集型、创业型、科技型、配套型、效益型、成长型等六类十佳中小企业和百名杰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
培育创业主体。加强创业宣传和创业教育,激发创业热情。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发展。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等准入条件,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鼓励创业者和初创办的小企业进入创业园区集聚发展。
强化创业辅导。以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为出发点,以提高创业者素质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经营和管理必备知识,掌握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方法,增强创业能力。建立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队伍,选拔一批企业家和专家担任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公民,对大中专毕业生、妇女、青年、复转军人、农民工等各类创业群体进行创业培训、管理咨询等辅导服务,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减少创业初期的风险,提高企业创办的成功率。对中小企业创业明星和优秀创业辅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以解决创业者用地难题为出发点,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商、税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出台政策,利用各地原有的各类园区、闲置的企业用地或规划内的工业用地,改造利用现有各类闲置场地厂房,通过建设标准厂房、提供小块用地等方式,支持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题。用3-5年的时间,在全省建设100个创业基地,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入住企业50户以上、功能设施比较完善、产业特色比较显著的国家级和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重点建设风陵渡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长治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3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二)引导企业实施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整体素质。
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引领,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质量管理,推动企业信息化改造,加快人才培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企业反馈社会机制;全面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素质。
1.加强企业管理,增强内生发展活力。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引导、帮扶家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定期举行管理先进企业评选活动为导向,推进企业加强生产、质量、销售、财务等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质量、计量、节能、安全、用工等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鼓励中小企业及时总结管理创新经验,积极参与全国、地方以及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加强管理创新成果推广,通过标杆示范,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强化质量管理。贯彻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效率。积极宣传推广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增强企业的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提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开展创名牌重点企业建设活动,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形象。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产品展销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活动,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通过多种形式发展对外贸易,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产品专业市场的建立工作,组建山西省中小企业名、优、特产品的市场营销联盟。加快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研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服务,完善农村流通销售网络,开展连锁经营,提高产品市场覆盖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配送能力,降低配送成本。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拓宽市场空间。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企业市场行为,减少不正当竞争,营造和谐市场环境,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搭建中小企业网络交易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
推动信息化改造。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提升自动化水平和现代管理水平,优化生产方式和工艺流程再造,提高生产率,降低研发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物流成本、管理成本和财务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应对危机的能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启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会计准则与资本经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品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
大力培养社会责任意识。倡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和诚信经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爱国爱家,根植山西,回报社会,建设家乡,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慈善等事业,不断强化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2.强化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方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实施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竞争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
强化科技创新。把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先进、适用、成熟技术的研究、引进、开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和促进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利用政府资金,引导、带动风险资本和各类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或委托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多种形式,加快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与科技资源的有机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打造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建设好各类软件园、信息产业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留学生工作站,鼓励和支持有知识、有技能、有特殊专长、缺创业资本的科技人员直接进入载体创业,发展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科技创业园建设,实现科技创业基地与科技创业园并轨发展。发挥科技创业园孵化器作用。组织开展产学研成果对接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洽谈会”,努力形成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对接平台。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行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研发的国家级专利技术进行奖励制度。加快知识产权培育、保护、转化的市场化。分期、分批在具有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集聚区选择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和品牌创造潜力的中小企业实施重点培育,促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数量大幅增长,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作为银河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查询、申报指导、提供专利诉讼与代理等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等各类创新资源,不断提高自主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支持和帮助企业融资,加快发展。
(三)深入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形成集聚发展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引导形成城市的都市经济、楼宇经济,市县的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及创业基地,农村及山区的特色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布局特点。
太原、大同等中心城市,要创新中小企业产业布局形式。对部分城区破产企业原有土地进行收购、整理和开发,规划、建设“都市产业园区”,吸引、承载创业或再就业。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楼宇经济”,既要大力推动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集研发、设计、生产、装配于一楼的“楼宇经济”;又要采取政府建设、廉价出租或对商业公寓政府补助租金的形式吸引成百上千创业者集于一楼进行创业、兴业。
从实际出发,一县一策、一城一策,优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区域功能,加强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集聚效应。围绕全省产业布局,抓好现有县域产业园区的规范、完善和提升,进一步搞好县域新设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建设,完善园区综合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一县一园”战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土地置换等多种途径,推动县域老企业异地搬迁、入园发展,指导协调新办企业入园兴业,争取到“十二五”末实现一县一园或一县多园目标。重点培育支持一批行业集中度高、县域特色明显、带动辐射能力强的产值超百亿元园区。
农村及山区要立足当地资源,紧紧围绕粮、畜、果、蔬四大主导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旅游农业,发展劳务经济和庭院经济,构建以中南部为龙头,北部和东西两山竞相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2.促进产业转型,构建富有特色的产业体系。
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要求,抓住煤炭等资源整合的时机,积极实施产业倍增计划,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业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业体系。
(1)加快壮大优势产业
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技术进步和品牌塑造为重点,突出创新引领,强化联合协作,推进集聚发展,努力促进优势产业成长壮大。
做强装备制造业。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以主机为引领、配件为重点,推进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和重组,重点发展汽车和汽车配件、铁路装备、煤矿机械,纺织机械、液压元器件、节能环保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帮助山西成功淮海发动机公司年产30万辆汽车和60万台发动机、中远机械制造公司高速列车刹车盘、交城华田公司年产600套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叶轮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推进建材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加快转型升级,走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追求绿色GDP的建材产业发展模式。重点推进山西华鹏公司年产10万吨铝塑型材、长治县康泰科技公司年产1万吨玻璃钢拉挤型材、垣曲县国泰矿业公司年产5万吨耐磨陶瓷复合管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提升铝镁合金深加工产业。着力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电子、通讯等产品所需的铝镁合金压铸件及其深加工产品。重点支持河津市龙门铝业公司电解铝10万吨普铝液技改、永济广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型材加工、山西银光华盛镁业公司年产8万吨镁及镁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提升医药工业。依托区域和资源优势,围绕太原、晋中、长治、运城、大同五个医药工业园区,大力发展原料药、抗生素药、中草药制剂和保健食品。重点支持山西振东制药公司年产100亿片中西药生产线、盐湖区石药银湖制药公司年产4亿瓶软包装大容量注射剂、海南腾瑞制药潞城分厂年产10亿片中西药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支持特色食品产业发展。以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为抓手,依托丰富食品加工资源,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发展酒、食醋、小杂粮等特色食品业。全力推进长治市黎都食品公司年产10000吨腊驴肉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2)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以加强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重点,采取扶持政策,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我省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培育发展永磁材料产业。培育发展微特电机、高温超导磁悬浮轨道磁钢、核磁共振磁钢、空调压缩电机磁钢、电子通讯器件、磁力机械(磁力泵、磁性阀)等产品。重点支持山西易通环能科技公司年产1000万台永磁电机、山西汇镪磁性材料制作公司年产9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运城恒磁科技公司年产1万吨高性能烧结稀土材料钕铁硼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扶持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重点发展以单晶硅、多晶硅、铜铟镓硒、锑化镉为基础的光伏发电产业。积极支持山西乐百利特科技公司大功率LED芯片、利嘉实业公司200万㎡太阳能电池板、晋城硕阳光电公司350MW太阳能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引导发展旅游商贸产业。重点扶持一批旅游企业走品牌之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现代产业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鼓励发展围绕旅游配套产业。重点推进襄汾县鼎临公司双龙湖农业生态观光园、山西三元煤业辛安泉域30平方公里旅游景区开发、太行水乡公司太行水乡景区开发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鼓励发展物流产业。以煤炭物流、农产品物流为重点,规范有序发展物流运输业,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仓储业、配送中心、物流中心、批发中心以及集装箱中转站等物流设施的投入,引入物联网技术,发展第三方物流,实现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全面升级。重点推进长治市物流中心、太原罗克佳华公司物联网地眼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加快发展软件开发产业。积极引导软件开发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合作,实现软件产业向工程化、规模化发展。全力推动太原市同昌科技公司应用软件、山西万立科技公司智能控制系统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着重发展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动漫游戏等企业,以太原博视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共建动漫谷为契机,增强影响力和带动力,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影视制作业要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出版业要加快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形成若干大型发行集团,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升产业组织水平。
围绕全省确定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按照“跟进提升、协作配套、错位特色、联合重组”的思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引导全省中小企业板块化发展,园区化承载,集团化推进,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一批民营大企业、大集团,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和行业标兵企业。
增强协作配套能力。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主动围绕全省的主导产业和大型企业,发展协作配套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走“专精特优新”发展之路。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鼓励省内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与省内、外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围绕大企业产业链开展配套服务,建立起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对产业链上起重要作用的关键产品、关键环节、关键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自建、技改、招商等方式,构建起围绕龙头企业和产品的配套协作体系。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通过参股合作、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企业的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引进配套项目,加快产业链的培育和完善,进一步深化在技术、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合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培育500家协作配套型龙头企业。
发展特色产业和小巨人型企业。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区位特色,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按照差异、错位、补缺、替续的原则,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小巨人型企业。把发展特色产业和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结合起来,培育壮大县域特色明显、中小企业集聚明显、板块特征明显的块状经济。集中力量培育扶持精细化工、医药、新型材料、精密铸造、碳素、镁及镁合金加工、机加工、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等10个特色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榆次纺机、祁县玻璃器皿、定襄法兰、太谷玛钢、阳泉郊区耐火材料、大同活性炭、怀仁日用陶瓷、永济芦笋加工等50个左右有一定产业基础、地方特色明显、企业比较集聚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力争培育20个左右产值上百亿元的产业集群,扶持500个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行业领军小巨人型企业。
推进企业集团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前提下,实施大企业、大集团计划。鼓励有实力的规模企业实行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联合兼并,力争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循环链条长、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加速优势企业的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海鑫、安泰、通达、联盛、中钢等企业成长为营业收入超200亿元的企业集团;支持潞宝、常平、阳光、大土河、美锦等企业成长为营业收入100亿元的企业集团;支持华宇、长信、海威、金泽生物、粟海等企业成长为营业收入50-100亿元的企业集团。
五、支撑体系
(一)政策支撑体系。
1.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进一步全面清理废止歧视性文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转产转型服务平台,优化政策发展环境。
各地在确定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人才、资源等生产要素,统一提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与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
积极推动把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提高用地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对民企投资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微利型社会事业的项目,可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土地保障机制与企业破产、城中村改造置换出来的土地用于建设“都市中小企业园区”的渠道和办法。
积极推荐获得驰名商标、国家和省名牌称号、专利奖项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产品进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大力推动采购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内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2.强化政策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综改试验区的有关鼓励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排查、督导力度,全面公开和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征收、融资担保、土地使用、外贸出口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截留梗阻等问题,破除制约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潜规则”。不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确保政策的全面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协助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企业开展评议部门活动,通过典型宣传、大会表彰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政务环境。
(二)金融支撑体系。
1.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探索筹办山西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门贷款机构,积极创新融资产品、融资机制。引导民间资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鼓励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广泛推广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集合票据融资,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借鉴天津滨海新区等地经验,争取设立知识产权交易所、统贷融资平台和资本投资服务中心。推动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
2.规范信用担保机构发展。
在“一体两翼三层”信用担保体系构架下,优化整合信用担保资源。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备案制度,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重点发展省市县三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创新担保品种,简化担保手续,降低担保费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与资本金扩充机制。适时组建省级信用担保集团,建立再担保体系。依托省级信用与担保协会,组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联盟,推广联保、共保和再担保模式,形成银保之间、担保机构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格局。到2015年,全行业机构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服务的担保机构总数稳定在300家左右,其中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120家左右,单个机构注册资本金省级达到10亿元左右,市级超过1亿元,县级5000万元以上,全行业注册资本金总额接近300亿元,担保资本金年实际平均放大倍数不低于5倍,全行业年担保能力达到2000亿元。
3.完善政、银、保、企合作平台与机制。
建设“融资担保服务目标库”,为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及各类投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推荐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搭建政银保企交流平台,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客户推介机制。定期组织政、银、保、企合作活动,在梳理中小企业客户需求基础上,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和信贷、担保业务特点、业务流程及风险偏好等要求,建立四方有效衔接的合作机制。
4.强化担保机构与企业的资信评价。
广泛引进国内知名信用评级公司,鼓励在山西设立分支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定期对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资信评级和信用征集,形成各部门广泛认可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使用机制。大力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完善动态管理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搭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交流平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项目库数量每年增加500户,2015年达到3000户以上。
(三)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1.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完善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激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2.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
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题培训,为中小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专利辅导、专利代理、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十二五”末,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3000项。
3.支持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聚区以及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行业,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再循环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建立200个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4.促进产学研合作。
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与大专校院、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进行联合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产业化;建立产学研联盟、合作基地,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四)人才支撑体系。
1.创优人才发展环境。
进一步改善人才工作条件,更新试验设备,增加科研技改经费,使留得住、用得上的人在本职岗位上干成事业。加大人才开发投入,抓好职工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技术职务评定、职业技能鉴定与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企业为人才创造住房、子女就学、落户等基本条件。通过薪酬改革,形成待遇留人的良好氛围。
2.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十二五”期间,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团队领头人10名以上;引进能够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领军人才10名;引进管理实用型、技术实用型高端人才500名;培养培育企业管理人才达到8万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职工达到20万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到10万人;银河培训达到4000人,成长型职业经理人资质培训达到1000人,企业自主培训达到200万人次,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经理轮训一遍,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3.突出“四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经理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并重,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并重原则,创造条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外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落户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重点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特色食品、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中培养、引进创新与管理人才。加强人才-基地-项目三位一体化建设,推广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使用新模式,把引进管理实用型人才和技术实用型人才作为工作的重点。力争到2015年,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人才培养培育、人才引进工作跨入中西部省份前列,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打好人才基础。“十二五”末,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增加到12%。
(五)社会化服务体系。
1.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集聚整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优质资源,提升服务水平,经过3-5年的时间,建成具有统筹全省服务资源功能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覆盖11个设区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区的20个“窗口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突出重点,讲究实效,重点建设扶持100家优秀公共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基本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使其成为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以依靠、值得信赖的服务品牌,企业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
2.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机制。
成立“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管理小组”,各“窗口”服务平台比照省里做法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订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出台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规范示范服务平台评价标准,建立示范平台报告和复核制度,开展示范平台认定和专业认证工作,择优推荐为国家级示范平台。
做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大国家和省财政资金的项目扶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对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对信息手段先进、信誉好、服务优、效果显著的示范服务平台,实行服务补助和奖励表彰。
加大平台宣传力度。通过新闻报道、展览展示和培训活动等形式,宣传服务平台网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编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手册》,向社会广泛推介服务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的进入通道等,形成广大中小企业关注和参与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氛围,培养广大中小企业“有需求、找平台”的自觉意识。
3.加强管理咨询服务。
建立省、市、县管理咨询系统,设立网上专家库,及时在网上解答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管理、技术等问题。组织开展“管理咨询三晋行”等活动,支持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的社会咨询和认证机构,为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定期举办管理先进企业评选活动和管理咨询专题培训班。
4.强化创业辅导服务。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构,力争每个县创业服务机构全覆盖。重点围绕创业基地,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和公共服务体制。加强政府对中介组织的扶持,努力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信息咨询、项目选择、企业诊断、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的创业辅导服务,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服务机构人员的能力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有效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理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管理体制和职能,成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领导组,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建设,完善各级中小企业工作管理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指导、协调、管理、服务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指导和服务。
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一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升指导服务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完善企业运行监测体系。
积极协助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的新统计制度,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监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数据库建设,打造“数字民企”,推进统计资料完整化、数据传输信息化、运行分析前瞻化。
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在工作经费上优先保障经济监测工作需要,为基层统计监测人员和重点企业监测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和适当补贴。
(三)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年度总量指标、增长速度、新增从业人员等数量指标,纳入对各地政府主要领导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激发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积极性。对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市县和部门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可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强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逐年扩大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到“十二五”末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5亿元。各地要建立适应当地经济发展规模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年度增长的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在支持范围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优先和重点用于促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专精特新、协作配套、扩大就业等转型项目和企业。
探索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业基地的企业开展联合担保、捆绑贷款;扶持和鼓励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参与支持“中小企业银河创业工程”;并对在创业基地创业的明星企业和明星企业家进行奖励。
(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积极有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围绕全省转型发展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科学筛选、策划、包装,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库、重点客商信息库,推出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结构和良性发展格局。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实行“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引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引入产业地产模式,扩大标准厂房招商。通过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东西合作经济洽谈会”、“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等活动,为企业寻求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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