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中商首页 >> 可研报告 >> 项目立项审批政策

报告介绍

浙江:浙江省平湖市出台服务业项目准入评价实施办法

  平湖市出台《服务业项目准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平政发〔2014〕95号),由分管副市长与市府办、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评价领导小组,对全市范围内单纯房地产投资项目以外所有需新增用地的服务业投资项目进行评价。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推动服务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成为平湖市大力推进服务业“四换三名”工程,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的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了服务业项目准入必须同时满足五大基本条件:一是投资主体必须为注册在平湖市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二是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成本)达到500万元以上;三是项目符合国家、省、嘉兴市产业政策和平湖市服务业规划布局,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四是项目选址符合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定;五是项目投资强度、投产后的预期产出和税收必须达到各行业规定的基本条件。为鼓励大企业、高质量的服务业项目入驻,《办法》还对企业和项目投资规模、浙商回归项目、总部和集聚区项目设置了优先准入条件。

  《办法》规定,服务业项目准入须经过投资主体的准入申请、镇街道和市级有关单位的初评、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综合评价等环节。只有综合评价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才能原则上允许准入,可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取得《平湖市服务业投资项目评价意见书》,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为加强项目监管与准入依据,《办法》要求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对违反准入条件和投资协议书的企业严格处理,同时制定了《平湖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对鼓励类、适度发展类和禁止类项目作了行业划分。

查看中商资质>>工程咨询甲级专业

机械 电子 农业 有色冶金 建筑 建筑材料
钢铁 纺织 化纤 轻工 石油天油气 综合经济
火电 通信信息 石化 化工 医药 水程工程
他(旅游工程、商务粮)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动力、环境卫生)

更多>>中商的优势

更多>>典型案例

机械行业 电子行业 医药行业 石油天油气 能源行业
化工行业 轻工行业 纺织行业 化纤行业 有色冶金行业
生态环保行业 建筑行业 农业行业 建筑材料行业 钢铁行业
物流行业 市政工程项目 旅游项目 通信信息行业 电力行业

400-788-9700

服务时间:7天*24小时

中商咨询集团| 关于我们| 媒体报道| 品质保证| 客户评价| 网站声明| 媒体合作|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

客服电话:0755-25193391 25407713 25407622 25417892 25417815 25950389 25950682 25950392

研究报告咨询:400-666-1917 企业上市IPO咨询:400-788-9689 商业计划书咨询:400-788-9700 可研报告咨询:400-788-9700 产业园区规划咨询:400-788-9689

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嘉泰国际大厦B座13层(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7层(团市委办公大楼)

Copyright 2003-2014 askc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商情报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78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