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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介绍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广西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87号),扎实有效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以促进流域合作、区域协调和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绿色发展、优化升级、产城融合、开放引领和民生优先,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城市群建设和沿江城镇带建设,深化与东盟在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促进沿江沿海沿边经济腾飞发展,努力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极和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为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围绕《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逐步实现三阶段目标:

  ——近期,2014-2017年:打基础,增后劲。全面实施广西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大会战。到2017年,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加完善,沿江产业进一步集聚和优化升级,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开放合作、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期,2018-2020年:强功能,见实效。全面推进“四化”(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到2020年,区域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珠江—西江城镇带初具规模,经济带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核心驱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远期,展望至2030年:上台阶,成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级珠江—西江城镇带基本建成,全面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我国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我国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和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以打造互联互通大通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建设西江黄金水道。

  加快构建“一干四支”内河航道网络。加强航道整治建设,强化航道资源保护。积极沟通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加快西江航运干线南宁—广州高等级航道扩能建设,推动右江、左江、柳黔江、红水河等支流航道整治,提高航道等级。近期重点推进左江崇左至南宁宋村三江口1000吨级航道工程、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2000吨级航道工程、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力争早日实现柳州、来宾以下2000吨级船舶,百色、崇左以下1000吨级船舶直通粤港澳。积极推动漓江旅游航道建设,推动红水河、右江上游通航,推进绣江复航以及桂江、融江、贺江扩能。适时开展左江、右江、红水河、桂江、融江航道升级研究工作,规划研究平陆运河和湘桂运河,积极构建西江上溯云贵、通达粤港澳“干支畅通、通江达海”的高等级航道网络。(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黄金水道办、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相关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积极构建“三主四副”港口体系。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要求,加快建设绿色智能创新型港口,形成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港口体系。重点建设南宁、贵港、梧州主要港口,积极发展柳州、来宾、百色、崇左四个地区性重要港口,鼓励发展公用码头,有序建设专用码头,适度建设旅游码头,近期重点建设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梧州港中心港区塘源紫金村码头一期工程、南宁港牛湾作业区二期工程等项目;积极发展柳州、来宾、百色、崇左等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积极推动柳州港官塘作业区、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崇左港扶绥港区将军岭作业区的一期工程等。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北部湾经济区以及香港主要港口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港口创新转型发展,推动主要内河港口逐步向区域性航运枢纽转型升级。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完善集疏运体系,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水利厅、黄金水道办、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建设完善高等级过船设施。努力推动大能力过船设施新建扩建,支持适度超前发展。加强与国家部委及西津、红花、百色、龙滩等西江关键性节点水利枢纽业主沟通协调,加快研究确定枢纽过船设施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近期重点建设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工程、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郁江老口航运枢纽船闸等重点过船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大藤峡枢纽船闸、西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红花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完善流域过船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提高船舶过闸效率。(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黄金水道办、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加快构建快速铁路网。

  加快实施市市通高铁工程,近期重点建设柳州至肇庆、贵阳经河池至南宁、南宁至凭祥、黄桶至百色、靖西至龙邦、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铁路,实施南昆铁路、黎塘至湛江铁路、黔桂铁路、湘桂铁路衡阳至柳州段、焦柳铁路、益阳至湛江铁路扩能改造。加快建设云桂铁路、南广铁路、贵广铁路,近期内实现全部通车。实施湘桂铁路柳州至南宁段电气化改造。完善港口进港铁路布局规划,加快港口铁路集疏运通道建设,近期重点推进柳州港官塘作业区进港铁路专用线工程、贵港市中转港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和贵港港苏湾作业区、梧州港赤水圩作业区、百色港祥周及头塘作业区、南宁港六景港区等进港铁路项目和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货运铁路专线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高速公路网。

  加快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工程,积极推进省际高速公路“断头路”连通建设,加强国省公路干线改扩建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近期,重点建设贵港—隆安—硕龙、乐业—百色—龙邦、崇左—水口高速公路,向西衔接东盟国家口岸;建设桂林—柳州—南宁第二通道、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等项目,向北连接湖南贵州等内陆地区;建设南宁(苏圩)—浦北—北流(清湾)等高速公路运输通道,向东向南衔接珠三角与北部湾地区;建设贺州—来宾—巴马高速公路等通道,推进珠三角与桂西及云贵地区的连通。加强港口公路集疏运通道建设,完善港口与自治区规划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港口与产业集聚区的交通衔接,近期重点建设南宁港牛湾作业区南向、西向疏港大道、柳州港鹧鸪江作业区进港道路、贵港港苏湾作业区进港公路、梧州港紫金村作业区进港公路、来宾港象州钓鱼公作业区进港大道等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加快推动民用航空发展。

  积极构筑干支衔接、功能完善的现代民用航空体系。研究编制南宁机场国际航空运输发展规划,近期重点打造南宁面向东盟的国际枢纽机场,加快实施南宁机场军民航分离;大力发展桂林国家重要旅游机场。有序推进支线机场建设,实施梧州机场迁建,规划建设玉林、贺州支线机场,规划研究柳州、百色机场迁建项目。加强与广东省开展航空合作,积极拓展国内外航班航线。积极探索和推动通用航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研究建设一批通用通勤机场,进一步优化机场布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广西民航管理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5.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

  提升南宁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柳州、梧州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积极推动“零距离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近期,重点建设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柳州柳东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梧州龙圩综合客运枢纽站、百色煤炭物流中心、来宾市客运中心等综合客运枢纽。积极发展“无缝化衔接”的综合物流枢纽,近期重点建设南宁玉洞国际物流园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柳州柳东(官塘)物流中心等物流货运枢纽。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设立西江航运交易所,引导和规范航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铁路建设办、财政厅,广西民航管理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6.加快完善能源保障体系。

  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近期开工建设大藤峡水电站,重点推进华能百色电厂、贵港火电厂二期、崇左火电厂、贺州华润电厂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梧州、贵港、柳州、来宾、百色等市沿江煤炭运配送设施,推进完善炭供应储备、应急保障体系。支持分布式能源发展,大力开发新能源,推进一批风力、光伏、生物质能、天然气垃圾发电等项目,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建设南宁、梧州、来宾新能源示范城市。稳步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支持和鼓励“煤改气”、“油改气”。充分利用云南省、贵州省的电力和煤炭资源,推进与云南省、贵州省一批能源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百色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加强省际电网互联,提高互济能力,完善供电配套网络。根据电力发展需要开展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7.加快建立水利保障体系。

  加强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开工建设大藤峡、落久、洋溪水利枢纽(含梅林)和驮英水库等水利工程,以及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驮英水库灌区工程,积极开展大藤峡灌区、下六甲灌区、百色灌区工程、桂西北旱片综合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广西主要支流、西江干支流和重点中小河流整治,加强沿江城镇防洪堤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加强石漠化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设区市、重点城镇备用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全流域防汛抗旱应急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农垦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以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为抓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提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科技支撑和产业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汽车、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化工、有色金属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汽车工业:发挥柳州、玉林汽车工业优势,重点建设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桂林市苏桥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和柳州汽车城、玉柴产业新城等重大项目,加强产业分工和配套协作,提升汽车产业整车发展和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柳州、玉林工程机械产业集群,支持设立柳州市河西高新技术园区,重点建设玉柴工业园、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和柳工集团大型工程机械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快发展桂林数控机床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健康食品等,重点建设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支持贵港、梧州发展内河修造船产业,建设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藤县工业集中区。食品工业:利用农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食品、绿色食品和健康食品,重点提升崇左、来宾、贵港、南宁等地糖业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建设崇左、南宁、来宾、贵港糖业循环经济项目。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承接珠三角等东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南宁电子产品制造、柳州汽车电子、梧州掌上多媒体移动设备、贺州铝电子等产业,重点建设富士康南宁科技园、柳州电子信息产业园、梧州广西微软创新中心、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石化工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柳州化肥、河池生物质化工、南宁和百色氯碱精细化工、梧州林产化工等产业结构调整。有色金属工业:推动产业转型发展,重点建设梧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以及贵港、崇左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开发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建设,用好创业投资等市场化手段,集聚创新资源,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梧州、南宁、贵港、玉林生物制药发展,重点建设南宁生物产业园、中恒(南宁)制药产业基地、贵港源安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等项目。积极推动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建设中国联通南宁总部基地、柳州北斗信息产业园和中电科桂林光通信产业园等信息项目。重点支持柳州、河池有色金属新材料以及崇左、贺州稀土新材料发展,重点建设柳州铟锡锑材料、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贺州稀土新材料和钨锡新材料、中铝崇左稀土新材料等园区和项目。支持柳州、梧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建设柳州五菱新能源汽车柳东基地、上汽通用五菱乘用车产品研发、梧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等项目。支持合作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检验监测技术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广西有色集团创建铟锡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支持百色建设新型铝技术与服务中心,支持来宾、崇左建设糖料蔗研发中心项目,支持梧州建设西江流域质量技术检测研究中心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规划引导,因地制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经济带连接东西的区位优势,依托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为载体,积极承接加工贸易和高端制造业,有针对性促进产业集群、全产业链整体转移。强化统筹协调,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鼓励多种形式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做实做强南宁、梧州等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不断完善投资环境,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完善促进产业承接转移的支持政策。桂东地区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加快与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市场对接,率先建成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南宁市在加快培育形成电子、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柳州市重点承接机械、承接机电仪及汽车电子、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和相关产业,加速形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做大做强茧丝绸加工基地;崇左市以糖业和锰工业为主要方向,培育发展铝、等有色金属产业,形成以糖、锰、有色金属为主导的产业基地;百色、来宾市通过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延长产业链,做大做强以铝、锌、铟工业为主的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和锰业加工基地、茧丝绸加工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依托经济带优势产业,合理规划具有一定规模、聚焦度较高、产业特点鲜明的服务业聚集区,积极引导研发设计、信息软件、法律事务、会计审计、咨询广告文化创意等服务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柳州汽车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形成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区域服务业基地或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文化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推进现代物流业一体化。依托内陆沿海沿江通道优势,深化拓展面向东盟和粤港澳的现代物流业合作,加快中国—东盟(凭祥)农产品专业市场、来宾煤炭交易市场、梧州商贸物流园、广西粮糖物流园、贵港和百色煤炭物流基地等大宗商品交易项目建设,增强集疏运和散货交易等服务功能;鼓励物流企业联盟发展,支持玉柴物流集团等物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争取申报设立梧州或贵港综合保税区,重点建设柳州鹧鸪江物流产业集聚区、梧州毅德商贸物流城、百色“南菜北运”果蔬物流工程、崇左中国—东盟糖产品交易中心等物流重点项目,建设柳州国际汽车制造技术营销交易中心、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等重点专业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工商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提升科技研发服务业产业支撑能力。大力发展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科技研发等新兴服务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快玉柴、柳工等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广西汽车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国家汽车质量检测中心(柳州)等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等。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桂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旅游、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促进金融业合作发展。加快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与广东省的金融合作,支持南宁市与广州市合作共建多层次的资金市场体系和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推进与港澳、东盟的金融合作,推进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广西)、广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在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国际性或区域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后援服务中心和培训基地,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南宁五象新区金融街项目建设,打造金融总部聚集平台。推进柳州产业金融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金融发展。联合开展业务合作与创新,推进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国资委,南宁海关,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构建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实施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宽带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交流中心,大力推进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以及其他国际局的骨干网络传输系统建设。建设广西公共数据资源交换平台、中国—东盟商务信息港、中国—东盟信息服务产业园,实施中国—东盟跨境国际光缆工程,规划建设国际标准数据处理中心、国际呼叫中心、区域性云计算中心、广西云计算中心,加快南宁、桂林等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开展南宁市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南宁、桂林、梧州等市国家信息惠民示点城市建设,加快南宁、柳州、桂林、贵港市和柳州市鱼峰区4市1区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提升中国(柳州)食糖网、中国(南宁)蚕丝交易网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构建大宗工业原料、矿产品、林(用)产品、煤炭等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链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珠江—西江流域航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国家通讯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枢纽。(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商务厅、财政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主动适应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市场需求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全民健身服务、森林生态疗养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多元化健康服务业,统筹区域内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和壮医、苗医、瑶医等民族医药优势,建立一批区域性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中心、医学影像检查中心、放射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站)、康复疗养机构、临终关怀医院等,构建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培养一批专业性强、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体育场馆运营企业和体育健身俱乐部,鼓励发展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健身服务业。推进巴马、永福、金秀等养生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体育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联手发展会展服务业。加大与广交会等东部地区知名展会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建立会展业联盟,进一步提升拓展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等会展场馆设施建设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知名展会品牌建设,推进柳州、桂林、玉林、梧州、崇左等市专业性会展发展,共同推动现有品牌展会向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金融合作论坛、环境合作论坛等专业性合作论坛,提升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北部湾办、金融办,广西博览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推进旅游业优化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9号),大力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加快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支持设立崇左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和河池生态旅游基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乡村旅游业,推进南宁、桂林、柳州、梧州、百色等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与广东交流合作,打造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建立经济带旅游联盟。积极推进南宁—梧州—广州—深圳—港澳的都市风情江河生态游、来宾—柳州—贵港(桂平)—梧州—云浮的峡谷风光和宗教文化游、南宁—崇左的左江山水生态和边关风情游、南宁—百色—兴义右江的红色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桂林—贺州—梧州—云浮—肇庆—佛山—广州—港澳的岭南文化和山水生态休闲旅游、昆明—曲靖—安顺—贵阳—都匀—榕江—从江—三江—桂林—阳朔—贺州—肇庆—广州的滇黔桂粤山水生态游、巴马—桂林—肇庆的长寿养生健康生态游、文山—百色—南宁—肇庆—广州以及河池—荔波—黄果树的民族风情体验游等8大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文化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全国甘蔗生产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高档蔬菜、精细蔬菜和新、稀、特蔬菜,加强桑蚕茶和水果品牌建设,抓好中药材和民族药(壮药、瑶药)生产源头,重点加快建设500万亩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项目、台湾花卉产业园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梧州蒙山桑蚕丝绸循环经济工业园项目,加快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木本粮油、木本香精香料等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建设一批林产品加工、贮存基地;加快打造区域特色时令水果带,重点发展荔枝、龙眼、芒果、香蕉、菠萝、柑橘、金桔、葡萄等水果;推进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大力发展生猪、家禽、草食畜禽以及特色名贵淡水产品养殖,提高畜牧水产品加工能力,发展肉类加工、乳制品皮革羽绒综合利用等配套产业;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着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优质专用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观光农业,加快玉林玉东新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广西上林云里湖现代农业观光园、中国—东盟(百色)农业科技展示园暨广西聚之乐休闲农业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垦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质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强农业国内国际合作。加快推进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峡两岸广西玉林示范园区、贺州粤港澳果蔬生产基地等园区建设,扩大“南菜北运”规模,鼓励优势农业企业走出去,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南宁)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中国—东盟水产苗种繁育中心、中国—东盟优良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和农产品基地等重点合作项目建设,建设中国—东盟动物疫病防控交流合作中心和广西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垦局、发展改革委、台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以推动沿江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建设特色多元沿江城镇体系。

  1.强化“一干两副三组团”发展。

  强化南宁作为经济带的核心作用,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建设成为我国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突出主干轴,增强南宁、贵港、梧州3市在西江主干流区域中的作用,加快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域环境保护,形成以南宁为龙头的特色鲜明、分工有序、互动发展的多层次增长中心,进一步提升主干轴的驱动作用,建设成为经济带的核心区域。提升两副轴,依托西江上游的左江、右江支流,建设南宁—百色、南宁—崇左两个副轴,发挥连接云贵、对接东盟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提升服务能力,把两个副轴打造成为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区域。发展三组团,实施梧州贵港组团、柳州来宾组团、南宁百色崇左组团发展,积极打造梧贵产业承接区、柳来转型发展区、南崇百开放门户区三大经济区。(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金融办、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

  按照节约集约、产城融合、集聚人口的要求,规范城市新区建设,优化城市环境,积极吸纳就业和人口集聚,提高城市承载力,明确各城市的生态安全边界和城市间的最小生态安全距离。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城市产业支撑和服务功能,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间综合交通网络,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交通条件,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推进创新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梧州市重点加快苍海新区建设,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国家级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魅力水城。贵港市重点拓展建设西江新城,做好山体水系建设,打造城市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街区为风貌特色的中等城市。来宾市重点建设城北新区,通过打造桂中水城,构建成为具有地方风貌特色的山水园林宜居城市和新兴工业城市。柳州市重点加快柳东新区建设,做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利用其工业优势及自然景观条件,打造山水景观独具特色的工业名城,发展成为经济带的核心城市。百色市重点建设百东新区,推进右江区和田阳县同城化建设,以澄碧湖、右江为主体及红色革命历史文化资源,构筑具有独特山水景观特色的壮乡红城。崇左市重点建设城南新区,打造沿边城镇带和南崇城镇带,发挥沿边沿江的优势,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新兴城市。支持桂林、玉林、河池、贺州等经济带延伸区城市加快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积极发展特色城镇。

  积极推进重点县城和重点城镇建设,将博白、北流、桂平、平南、宾阳、横县、容县、岑溪、陆川、宜州、平果、靖西、鹿寨、藤县、全州、融安、柳江、武鸣、扶绥、凭祥、钟山等一批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培育成为城区人口20万-50万规模的城市,将广平、雒容、那马、大圩、隆盛、四塘、黄姚、德胜、凤凰、雷平等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镇培育成为小城市。推进美丽宜居乡镇、生态乡镇、绿色乡镇和特色名镇建设,依托产业基础、交通要道、特色旅游资源,培育一批工贸型、交通节点型、旅游型小城镇。推进滨江城镇特色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镇。(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推动沿江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快沿江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城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试点,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配置城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资源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有效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参保比例和保障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文化厅、体育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创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革,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引导镇村合理布局和适度集中建设。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在国家重点扶贫地区加大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产业扶贫、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教育扶贫等工作力度,加快实施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加大社会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力度。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探索流域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统筹推进的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工作体制机制,支持在流域生态脆弱地区开展生态移民。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大力推广和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健康养生服务业。(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农业厅、水库移民管理局、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以完善区域合作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

  1.加快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

  以市场为向导,采取土地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三资融合”模式,引导企业、社会经济组织、战略投资者多元参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打造东西部金融合作试验区;加快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建立健全跨省区合作模式;在产业发展、金融改革、行政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出台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扶持优惠政策,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试点,设立创新性金融要素交易平台,争取国家支持试验区按有关规定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征地制度改革、用地审批、用地计划管理等方面探索开展先行先试,争取两省区人民政府单列安排下达试验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试验区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政策,列入自治区“征转分离”政策试点,项目用地在省级范围内调剂实现“占补平衡”。研究设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发展股权基金,积极推进粤桂(贺州—肇庆)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金融办、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梧州、贺州市人民政府)

  2.深化与港澳台合作。

  积极争取CEPA适用范围延伸至广西,建立健全与港澳台常态化合作机制,深化在投资、金融、农业、科技、贸易、旅游、会展、文教、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合作,联手打造新的合作平台。提升桂台经贸合作论坛等平台功能,进一步吸引港澳资金投资,拓展与台湾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加快建设桂港职业教育中心。鼓励企业和产品以港澳为平台“走出去”,重点培育我区龙头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出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港澳台产业转移,积极引进香港的金融、物流、会展,澳门的旅游和台湾的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对港澳台企业服务水平,将南宁打造成为港澳台开拓东盟市场的中转枢纽,加快建设龙港新城(香港产业园)、贵港台湾产业园、海峡两岸广西玉林示范园区等合作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台办、发展改革委、港澳办、北部湾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深化拓展国际区域合作。

  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展会功能,完善南宁的会展场馆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拓展合作领域和区域,服务好中国—东盟10+1合作、RCEP合作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积极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加快推进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百色靖西边境合作区等,加快建设中越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申报建设,支持中泰(崇左)产业园、左右江中国—东盟生态文化立体产业园等升级发展。推动梧州、友谊关、水口等口岸扩大开放,争取爱店、硕龙、南宁水运等口岸升格为一类口岸。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积极探索建立申报、验放、信息、执法一体化通关新模式,全面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联合国内科技优势省市,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与东盟沿海国家的海洋产业合作,研究建立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加强与广东海洋经济综合实验区的联动融合,在中国—东盟海上合作总体框架下探索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和海洋多领域合作。加强与欧美日韩、拉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科技厅、海洋局、外办,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深入推进国内区域合作。

  扎实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重点在区域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区域市场等6个领域加快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梧州、贺州、玉林、贵港和肇庆、云浮开展跨区域产业合作,在共建产业园区新模式上先行先试。加强与西南中南地区联动发展,推进百色、河池、桂林、贺州与云南、贵州、湖南毗邻地区的跨省合作,在跨省经济合作园区建设、跨省流域保护与利用、资源开发、交通物流、对外贸易、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推进百色—文山、百色—黔西南州跨省经济合作园区建设,大力吸引西南中南地区企业在经济带设立总部基地、产业基地、产品分销中心等,鼓励西南中南省份、港澳与沿江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继续扩大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共同开拓东盟市场。深化广州、百色对口帮扶机制,加快广州—百色产业合作园区建设,鼓励共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合作平台。加快中国—东盟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加快南宁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建设,支持培育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支持符合条件的自治区级开发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垦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以打造千里绿色走廊为契机,携手共建生态安全屏障。

  1.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以山区生态林为支撑、以沿江绿化防护林为廊道和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珠江防护林,联合云南、贵州等上游地区,加快实施第三期珠江防护林工程,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加强沿岸生态保护,明确西江干支流沿岸两侧严禁经济开发的范围,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建设无关的各类建筑及产业布局。加强岸线保护与利用,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统筹岸线保护利用和项目建设。建立流域生态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在广西开展珠江—西江水环境补偿试点,设立补偿基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生态补偿、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水权交易等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积极联合滇黔粤建立健全四省区环保协调工作机制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制定出台实施流域联防联控管理办法,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共同推进跨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海洋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快实施已列入全国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南宁、贵港、柳州、梧州、桂林、玉林等6市的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加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省界缓冲区等重要水功能区达标建设,强化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引导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在经国家批准的试点范围内稳妥有序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优化能源消费和供给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积极调整能源供给结构,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实施中小企业节能工程,大力推进园区集中供热、供电、制冷等能源集中供应模式,加快推进柳州工业生产利用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支持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广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筑领域的规模化、一体化应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加快推进梧州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南宁综合利用生态环保生物燃料油生产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项目,建设一批糖业、再生资源等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加强环境保护。

  强化水污染防治,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资源防护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加强港口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强化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控,改善船舶动力排放,研究编制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机制,严格规划任务和目标考核。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柳州、来宾市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加快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加快落实老旧“黄标”机动车淘汰目标任务,加快淘汰老旧船舶,逐步推广船舶“油改气”。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开展土壤污染评估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重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整治力度,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的环境管理政策。加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单位信息档案库和数据库,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督管理,加快各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度,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建立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加强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化学品污染防治,实现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以加强社会事业合作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强教育培训合作。

  进一步发挥南宁、柳州、桂林等市高校优势,提升基础能力,加强师资培训、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合作,探索区域高等院校合作模式,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构建教育人才交流平台,开展师资交流和合作培养,争取广东高等院校适当增加对广西紧缺专业的招生计划,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交流和合作办学。建立区域优质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一批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示范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发展,重点推进柳州、梧州、贵港等区域内城市建设成各具特色、定位明确的职业教育园区。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大力实施百色、河池、崇左教育移民扶贫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扶贫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2.加强文化合作。

  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区域文化一体化发展,加强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整合西江流域山水文化资源,塑造生活气息浓郁、地域特色鲜明的山水文化,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梧州等中心城市特色文化街区,打造梧州、贺州岭南文化休闲养生基地。依托岭南文化、禅宗文化和壮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加快建设百色壮族和河池白裤瑶、仫佬、毛南族生态文化保护区,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积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实施宁明花山岩画、梧州骑楼城、柳州白莲洞、来宾莫氏土司、南宁顶蛳山遗址、百色敢壮山布罗陀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文化交流合作,联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和重要节点、沿海水下考古调查以及大型文化遗址考古等合作研究,加强文化产业合作,联合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推动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共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支持城市之间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将“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活动延伸至广西,共同开展对外特别是东南亚、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旅游发展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办、港澳办,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3.推动科技协同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夯实经济带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加快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鼓励创新平台的共享共建。以支撑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应用与示范,提升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加强珠江—西江水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金属尾矿资源高效利用和安全处置、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非粮生物质材料以及海洋生物工程等重要领域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扩大开放共享,推动区域科技合作,建立健全开放开发机制,引导创新资源集聚,鼓励广东、广西国家高新区及企业间的科技合作。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多渠道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4.加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支持设区市医院能力和疾病防控能力建设,重点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疾病诊疗服务能力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发挥区域市场、技术、资金和药用植物资源优势,共同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研究,合作建设医疗卫生优势(重点)学科,打造中医民族创新聚集区。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控制和技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新发传染病防治研发能力、强化区域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与管理工作。合作开展全科医生人才、急需紧缺专科型人才、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人等卫生人才培养。建立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监控、风险监测、技术标准和认证审评等技术支撑体系,建立较高水平的区域性食品药品医疗机械检测检验中心,加强南宁、梧州、柳州、贵港、贺州、来宾、崇左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区域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电子信息追溯和应急指挥平台,推进监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防控协作,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和跨区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开展跨区域监管执法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合作。(责任单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5.提升就业社保服务水平。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引导自主创业和农民工就地或异地转移就业,加大与西南中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互联互通,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者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两广劳务合作和就业技能培训,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实现输出地和输入地技能培训与就业有效对接,鼓励和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劳动力输出地有序转移。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缴费激励、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际顺畅转移。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推进建立全流域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交流平台,加快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统筹和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跨市转移接续,推进全流域“五保”互认和结算。(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6.统筹推进社会管理协同发展。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区域社会管理协同发展。加强社会治安信息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案件应急处置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预防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应急管理,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上高速公路”安保体系,制定实施流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卫生应急、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紧密的交通管理协作机制,提升联合处置能力。在统筹推进社会管理协同发展中,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社会维稳评估。建立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信息网上协查协助平台,完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综治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安监局、信访局,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好《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规划》的衔接,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我区“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与《规划》的要求和实施有机结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年度发展计划和各项具体发展政策措施上,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产业政策。加快制定区域性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对两省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优先在经济带布局安排,并在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符合规划的相关产业项目,优先纳入支持范畴。

  土地政策。积极申报全国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激励机制,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探索建立新增耕地占补指标交易制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安排向西江经济带各市适度倾斜。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和补偿机制。

  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对重点水利、水源、防洪工程的投资力度,参照自治区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做法,设立支持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水利建设基金倾斜安排用于西江航运船闸建设,实施过船收费试点;继续对中越跨境口岸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加大对西江经济带的投入力度,对经济带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投融资和金融政策。积极探索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在重点开放区域逐步建立“以准入后监管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降低民营投资准入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设立珠江—西江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引进和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

  流域可持续发展政策。争取国家建立珠江—西江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根据国家政策逐步提高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船闸、枢纽、航道、信息平台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社会管理政策。强化人才培养与双向交流政策体系,建设联合人才市场,构建西江经济带人才资源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创建区域人才合作和综合管理试验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和水库移民长远发展扶持政策,探索流域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统筹推进的新模式。

  (三)加强重大项目建设。

  全面实施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大会战,自治区成立大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加大财政投入与优惠政策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各有关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力度,狠抓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联合审批进度,强化规范管理,建立月报制度,确保西江流域地区每年都有一大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

  (四)加强两广合作协调机制建设。

  建立由广东、广西两省区行政首长作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基础设施、城镇化、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公共服务一体化、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经济带发展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经济带建设涉及两广相关事项。

  (五)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和经济带建设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协调经济带重大事项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各有关市也要成立相应专门机构,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工作。

  各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并逐年提出年度工作要点,逐项分解任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建立联合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自治区绩效办要把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各单位的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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