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中商首页 >> 可研报告 >> 项目立项审批政策

报告介绍

四川:下放四成环评审批权限

四川环保厅近日下发了《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决定将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

据了解,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分级管理权限,四川全省约有40%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此次下放的审批权主要包括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区的总投资在两亿元及以下的公路、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学校、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和填埋场、日处理5000吨及以下生活污水处理厂、300张位以下且不涉及传染病区的医院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外,位于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园区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投资在两亿元及以下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四川省环保厅要求,审批权下放后,各地、各部门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能,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

《通知》还规定,扩权试点县环保部门是否具备行政审批的环境监管能力,由市环保部门确认。对具备行政审批环境监管能力的,可对其下放审批权限。

400-666-1917

服务时间:7天*24小时

中商咨询集团| 关于我们| 媒体报道| 品质保证| 客户评价| 网站声明| 媒体合作|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

客服电话:0755-25193391 25407713 25407622 25417892 25417815 25950389 25950682 25950392

研究报告咨询:400-666-1917 企业上市IPO咨询:400-788-9689 商业计划书咨询:400-788-9700 可研报告咨询:400-788-9700 产业园区规划咨询:400-788-9689

北京地址:北京市右安门外大街99号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5层501室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7层(团市委办公大楼)

Copyright 2003-2014 askc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商情报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78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242